2016年凉山州考试招警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安局、凉山州林业局、凉山州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的规定和省面试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将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报名时间: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8:30—17:30。
面试资格复审、缴费及报名地点:凉山州公安局二楼会议室(西昌市城南大道61号)
面试递补资格复审地点:凉山州公安局二楼会议室(西昌市城南大道61号)
面试递补缴费及报名地点: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西昌市正义路109号)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务员局组织,州公安局及州森林公安局具体负责。
二、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
复审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面向本省、本州及木里县招考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藏汉双语职位(职位编码26190019、26190020、26190021)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还须携带木里藏语呷咪方言或普咪方言口语测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计划的人员需出具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人员的复审和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8:30至17:30分前。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个别进入面试考生如联系方式变动,请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报名流程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到州公安局二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缴费、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递补复审合格后,持资格复审合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2017年2月28日8:30至17:30分前到凉山人事考试中心(西昌市正义路109号)缴费、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11日。详细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前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候考室。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2017年3月12日上午8:00
体能测评地点:凉山民族体育场(西昌市健康南路与城南大道交汇处)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招录环节。
体能测评工作由州公安局负责。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当天提供(携带)材料不齐(不全)的考生,取消资格。
3.在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评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人员,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考生须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监督及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2193373
凉山州公安局 0834-2286013
凉山州森林公安局 0834-2173031
2.监督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 0834-3865848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34-2191712
凉山州公安局纪委 0834-2286037
凉山州林业局监察室 0834-2161456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为: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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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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