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四川江安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面试成绩及体检公告
根据《江安县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体检
(一)面试成绩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
阴影部分为进入体检人员。(其中,为避免2017年应届生来回奔波,暂不参加此次体检,2017年的应届生于毕业后将相关证件交来复审合格后另行安排体检。)
(三)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3)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早上7:20
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二、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及体检费。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除现场复检项目外),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体检前一晚22:00后到体检前不再进食(包括喝水)、空腹参加体检;注意休息,避免过劳。
联系电话:0831-2620738
原标题:江安县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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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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