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雅安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公务员考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7〕2号)和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公安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雅安市公安局负责具体审核。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资格复审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和体能测评通知书,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和体能测评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同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月24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雅安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7号),联系电话:0835-2308410。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资格复审时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必须由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报考职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面试和体能测评时间暂定为3月11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面试通知书和体能测评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公安局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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