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广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递补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和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林业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递补资格复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根据《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3月6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三、递补资格复审责任单位及地点
1.递补资格复审责任单位:报考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报考市、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报考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由市林业局负责;报考县级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和乡镇机关职位(含乡镇司法助理员)的面试资格复审由报考职位所在区市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递补资格复审地点:广安市人事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
四、递补资格复审要求
递补资格复审要求和需要提供的材料等详见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能测评事宜的公告》。
五、面试事宜
(一)面试报到及缴费
经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务必持资格复审单位发放的《面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于2017年3月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安市人事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一楼102室报到、缴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按时报到、缴面试考务费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各职位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发放给考生的《面试通知书》中明确。
附件: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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