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巴中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总成绩与职位排名及体检的公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点击浏览),经网络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等考录程序,目前即将进入体检阶段。现将有关情况和组织体检的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面试和人民警察职位参与面试对象体能测评情况暨考试总成绩与职位排名
我们于2017年3月9日至11日按规定组织了巴中所设职位的面试工作,应参加面试633人、实际参加面试601人。
面试结束后,于2017年3月12日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了面试且有成绩的对象进行了体能测评。应参加体能测评55人,实际参加体能测评52人。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中,体能测评结论合格的38人、不合格的14人(不含应参加而未参加体能测评结论视为不合格者)。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考试总成绩以零分记。
体能测评结束后,我们依《考录公告》的规定进行了成绩计算与职位排名(成绩为零者不参与职位排名)。
二、体检合格线的计算
本市本次考录共设职位151个(其中人民警察职位9个)、考录名额229名(其中人民警察19名)。依据《考录公告》规定,分别计算体检合格线。
人民警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6个,按职位排名等额确定进入首次体检的报考对象考试总成绩最低的职位为南江县森林公安局综合管理职位(职位编码:26130074),考试总成绩为63.935分,为本次人民警察考录所设职位的体检合格线。
其他(普通)公务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86个,按职位排名等额确定进入首次体检的报考对象考试总成绩最低的职位为南江县贵民乡人民政府乡镇综合职位(职位编码:26130090),考试总成绩为60.675分,为本次除人民警察职位以外其余职位的体检合格线。
三、首轮体检的相关事宜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录公告》规定,按照本市本次公开考录所设职位与录用名额,在达到体检合格线的人员中,确定首轮体检对象共224名。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定于2017年3月23日(星期四)至24日(星期五)在指定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执行标准按照《考录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前准备
请列入首轮接受体检的224名体检对象,务于体检当日07: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后院集中,办理相关手续后,空腹前往承检医院体检。集中前请按报考普通公务员职位男性480元/人次、女性500元/人次,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男性564元/人次、女性584元/人次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最终结论视为不合格。
(四)参检注意事项
请参阅《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之体检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主要是:
1.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至12小时抽血检验。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应在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时在备注栏中写明并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等项目检查。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违规,将按规定处理。
5.参检对象一律不准自带车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6.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和有关机关反映。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或者解释。
附件:二○一六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面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下步考录分类名单暨首轮体检安排表(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
市委组织部 市委政法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林业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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