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泸州市纳溪区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泸州市《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泸州市纳溪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纳溪区本次共有20名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上午7:30前到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大门口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按本公告要求,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电子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5、考生须准备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体检费500元,体检费由医院按实收取。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6、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联系电话:0830—4212407(纳溪区考试中心)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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