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绵阳市游仙区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经研究,现对游仙区2017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部分岗位选调条件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一、区委办2017001选调岗位条件“县级以上机关从事宣传文秘工作2年以上”调整为“有宣传文秘工作经历”。
二、区纪委2017005选调岗位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县级以上机关从事宣传文秘工作2年以上”调整为“本科及以上,县级以上机关从事宣传文秘工作1年以上”。
三、区发改局2017010选调岗位的专业在原来设定专业基础上增加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工程管理、公共管理、法学等专业。
四、取消区司法局2017012选调岗位中宜男的条件限制。
五、取消区食品药品和工质监管理局2017015选调岗位中宜男的条件限制。
六、区人社局2017017选调岗位条件“从事县级组织人事工作2年及以上”变更为“有组织人事工作经历”。
七、取消区城管局2017021选调岗位中宜男的条件限制。
八、东林乡2017026选调岗位条件调整为“持会计资格证初级以上者,不受专业限制”。
九、刘家镇2017028选调岗位条件中取消专业限制。
以上调整职位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17年3月22日17:00。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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