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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哪些人可以加分

发布:2017-03-21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全面启动,今日起开始网上报名(报名入口)。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哪些人在2017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中可以享受加分政策呢?四川公务员考试网提醒:
  2017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笔试加分政策有关规定: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4月24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培训监督科(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803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更多政策解答详见2017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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