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广元市年公务员考试总成绩、体检入闱人员及体检安排的公告
广元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总成绩、体检入闱人员及体检安排的公告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公安局、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广元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总成绩、体检入闱人员及体检安排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考生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0839—3267026、3267528)。
一、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资格复审放弃人员、面试当天缺考人员、面试当天自愿放弃人员和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缺考人员,总成绩不计分、不排名次、不公布姓名。
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定于3月23日进行。其中,报考市级单位职位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报考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由市森林公安局组织实施;报考县区、乡镇职位的考生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入闱人员务必于3月22日下午3:00—5:30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到,报到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报到须携带笔试准考证、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体检费(400元左右,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不按时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位于广元市城区)进行。
体检按照《公告》执行。2016年12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修订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人社部发〔2016〕140号),本次体检按照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公告》要求进行递补。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五、报考市级单位职位和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检结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报考各县区、乡镇职位的考生体检结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
六、联系方式(区号:0839)
体检具体组织实施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 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建文 3267026 负责市级单位职位的考生体检
广元市公安局 余 龙 5201068 负责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检
广元市森林公安局 揭 娟 3238619 负责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检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寇青松 5226633 负责本县职位的考生体检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 竹 4220141 负责本县职位的考生体检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 旗 6601298 负责本县职位的考生体检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袁 蓉 7201526 负责本县职位的考生体检
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赵从成 6183008 负责本区职位的考生体检
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国强 8724661 负责本区职位的考生体检
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 瑞 8625811 负责本区职位的考生体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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