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甘孜州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总成绩、排名、体能测试结果及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甘孜州林业局、甘孜州公务员局 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之规定,现将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总成绩、排名、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试结果
见附件1:《2016年下半年甘孜州考录人民警察总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试结果》。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2:《2016年下半年甘孜州考录公安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相关事宜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职位与进入体检人员1:1.2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特警专业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对实际面试人员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此次我州考录公安人民警察最低总成绩为石渠县公安局(职位编码为26180356)录用人员成绩,其分数为47.925分,面试后总成绩未达到此成绩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递补体检。
体检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州林业局、州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在州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2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相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2017年3月30日-31日(星期四、星期五)。
(二)体检地点:甘孜州人民医院。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考生必须在2017年3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到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卡拉卡尔酒店背后)报到。报到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无准考证打印报名信息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体检费用自理,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林业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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