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四川泸州古蔺县公务员考试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古蔺县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泸州市古蔺县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本次古蔺县乡镇机关7(职位编码26040154)、古蔺县环境监察大队1(职位编码26040164)和古蔺县委党校1(职位编码26040174)分别有1名考生放弃体检资格,产生了3名缺额。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泸州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规定,拟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我市规定的最低考试总成绩(60.56分),故按各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两名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具体名单如下:
(一) 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7年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7: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集中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证件不齐和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二)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电子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三)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 体检前考生应注意休息,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休息,勿熬夜。体检当日早上要求空腹,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体检当日请着穿脱方便服装、鞋袜,不带项链等饰品,女性不穿戴钢托、金属亮片等衣服,不得着制式服装(含警服等)和穿连体衣裤参加体检。
(五)考生须准备体检费5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和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8张(背面写上姓名),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联系电话:0830—7202883
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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