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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康定市考调3名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公告

发布:2017-04-14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上半年康定市考调3名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4月15日至2017年4月20日。报名地点:中共康定市委组织部321办公室。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部分内容考生可结合最新版的2017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用书复习备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关于康定市2017年度上半年公开考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康定市公务员、事业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康委办发〔2017〕5号)规定,由中共康定市委组织部、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拟面向市外州内公开考调3名副科级领导职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范围
  面向市外州内党政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在职人员。
  三、考调的职位及数量
  康定市安监局专职安全员1名,康定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1名,康定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室主任1名。
  四、考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
  2.工作勤奋、爱岗敬业、作风务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副科领导职务,并有与报考职位相适的业务或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政治上有不良倾向或反分维稳工作中有不良表现或反映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近5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的;
  (4)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五、考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7年 4月15日至2017年 4月20日
  报名地点:中共康定市委组织部321办公室
  报名提供资料:考生报名时需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的在职工作证明原件、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原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公检法司部门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同级党委政法委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是否属实意见,并盖鲜章)、《干部任免审批表》及近期寸照2张。
  资格初审工作由中共康定市委组织部、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由中共康定市委组织部、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中共康定市纪委全程监督。
  1.    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考生持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原则上报考人数与招考职数名额之比不低于5:1,不足5:1比例的,取消相应招考职位。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待定。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中共康定市委组织部、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3.考试总成绩公布:由中共康定市委组织部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中共康定市纪委、中共康定市委组织部、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二)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中共康定市纪委、中共康定市委组织部、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试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和调动
  1.试用。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试用的,由中共康定市委研究决定,确定正式试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期满有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试用的,取消其资格,缺额不递补。
  2.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中共康定市委研究决定调动人员名单,具体由中共康定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考调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
  中共康定市纪委(监察局):0836-2822602;
  中共康定市委组织部干监科:0836-2871900;
  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836-2816608。
  十、本公告由中共康定市委组织部、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康定市委组织部
  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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