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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发布:2017-04-20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上午7:30前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到(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统一前往医院。地址:眉山市学士街268号,联系电话:38168529。
  二、体检对象
  按照《关于2017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体检前,因笔试缺考、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同题其他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本次公招市属事业单位卫生类最低考试总成绩为73.07(岗位代码170003009)。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须知详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应携带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40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 1.2017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综合类、卫生类、教育类)
  2.体检须知
  2017年4月19日
  体检须知
  1.体检考生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的,须在抽取体检序号前关闭电源统一上交保管。
  2. 体检考生须听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引,不得擅自离队,不得向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后果自负。
  附件下载:
  2017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事项公告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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