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所属医疗机构考核招聘40人公告
2017四川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所属医疗机构考核招聘40人公告发布。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6 月12 日-2017年6 月 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40-5:4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电话0816--2494499。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逻辑思维、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等。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所属医疗机构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短缺卫生专业人才40名补充到四川省科学城医院、九〇三医院2个所属医疗机构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科学城办事处阳光政务网 [http://kcb.caep.ac.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㈠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直接考核招聘完全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所属医疗机构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㈡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⑷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被开除公职的。
⑶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6 月12 日—2017年6 月 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40—5:4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电话0816--2494499。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能证明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填写后打印的《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所属医疗机构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请自行下载、填写、打印)1份;
⑸8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㈡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名现场,经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是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㈢明确要求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核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应为电脑打印版,字迹工整清晰。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逻辑思维、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等。
㈠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的和未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自负。
㈡面试成绩公布
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科学城办事处阳光政务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㈠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成绩,由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㈡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㈢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㈣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核
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科学城办事处阳光政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㈠在职人员及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证书。
㈡2017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审核确认。
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凭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书面通知为准)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㈠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在科学城办事处阳光政务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㈡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及面试考务、报考条件等公告内容咨询电话:
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816-2494499;
科学城人力资源局:0816-2483534;
科学城监察局监督电话:0816-248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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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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