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四川绵阳市公务员考试录用需进一步检查考生体检结果公告(3人)
根据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关于我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补检、进一步检查考生体检结果的公告》(2017年第18号),2017年4月20日,我局组织张欢、王红卉、李宁子3位需进一步检查考生进行了体检。现将进一步检查考生的体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王红卉、李宁子体检结论为“合格”,可进入下一招录环节;张欢初检结论为“不合格”,可申请复检。
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本次检查中属于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申请书请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三、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请于7日内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书面提出。
原标题: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我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张欢等3名需进一步检查考生体检结果的公告(2017年第19号)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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