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凉山州司法局考调机关人员15人公告
2017四川凉山州司法局考调机关人员15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0日下午17:30时。报名地点:凉山州司法局政治部(西昌市航天大道3段7号,凉山州政务中心918室)。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部分内容考生可结合最新版的四川公务员考试用书复习备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凉山州司法局关于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办法(试行)》(凉组通〔2011〕8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经相关部门批准,凉山州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州考调机关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与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局机关工作人员15名,其中:社区矫正工作岗位2名,文秘岗位3名,综合管理岗位(盐源强戒所前期筹备工作人员)8名、信息系统管理岗位1名、财务岗位1名。
二、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公务员(不含参公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司法行政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5月8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二)具体岗位条件
1.社区矫正工作岗位(常下乡,较适合男性):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文秘岗位(常下乡,较适合男性):(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具有2年及以上文秘工作经历。
3.综合管理岗位(常下乡,较适合男性):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信息系统管理岗位(常下乡,较适合男性):(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科学技术、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
5.财务岗位:(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财会、电算会计、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与审计、财会与计算机应用、财务会计、现代管理及会计专业毕业;(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有效;(4)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2.有脱贫攻坚任务乡镇的公务员。
3.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考调公告
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0日下午17:30时。
2.报名地点:凉山州司法局政治部(西昌市航天大道3段7号,凉山州政务中心918室)。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凉山州司法局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三份(请在网上下载,贴上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②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三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审原件,收复印件;⑤报考财务岗位人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审原件,收复印件;⑥报考文秘、财务岗位人员需根据所报岗位提供从事文秘、财务工作时间的单位证明一份。
4.领取准考证时间:考生本人持身份证于2017年5月19日17:30时前在州司法局政治部领取,逾期不领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削减职位计划。
1. 笔试
①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②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④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州司法局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州司法局党委研究确定正式考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递补
以上各环节,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每环节仅递补一次。
(九)调动及最低服务年限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通过本次考调调入州司法局的公务员,在州司法局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七、本公告由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本公告由凉山州司法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2162154
监督电话: 0834-2168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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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司法局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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