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当代文坛编辑部招聘公告
四川省作家协会
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直属事业单位
当代文坛编辑部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作家协会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当代文坛编辑部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作家协会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四川作家网 [www.sczjw.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当代文坛编辑部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85号 |
编辑出版《当代文坛》文艺理论评论双月刊,研究中国当代文学创作和文坛动向,发现和培养文学新人,组织文学评论高峰论坛,发展和壮大文学评论家队伍,扶持培养优秀作家和精品力作。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作家协会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当代文坛编辑部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年龄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详见《四川省作家协会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当代文坛编辑部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
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四川省作家协会人事部607办公室。
2、报名须知。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考。
3、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作家协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4、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证件照片1张,本人学历、学位证明。
5、资格审查。由四川省作家协会考核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考生在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作家协会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主要就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学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对应聘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四川省作家协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通知本人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作家协会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四川省作家协会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四川省作家协会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省作家协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由四川省作家协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作家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以及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报送。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作家协会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省作家协会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省委组织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会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四川省作家协会凭省委组织部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四川省作家协会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作家协会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作家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四川省作家协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6749978、86751768(四川省作家协会人事部)
监督电话:028-86746637(四川省作家协会机关纪委)
四川省作家协会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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