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绵阳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绵阳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年绵阳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绵阳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绵阳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绵阳市招生自考办)是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绵阳市人社局、绵阳市教体局同意,现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绵阳教育体育网www.my-edu.net和绵阳招生考试网www.zszk.ne上发布):
一、选调岗位
绵阳市招生自考办管理九级职员。
主要工作职责:试卷安全保密值夜班(24小时),试卷(保密材料)搬运,招生考试信息安全与管理,服务器安全与管理,网络安全与管理,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其他工作等。
二、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身份人员除外,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人员选调后不再保留公务员或参公身份)。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顾全大局、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实绩突出;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及信息管理能力;
(三)截至报名截止之日,应当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从乡镇调入的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年);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或相关相近专业;
(五)男性,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近3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无精神疾病,身体健康;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受党内警告、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5.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8.参加各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有舞弊行为记录的;在诚信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只接受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材料电子档(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595483698@qq.com(请备注“报名”)。
联系人:王建修
联系电话:0816-2362053、0816-2366931。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绵阳市招生自考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此表要求本人用签字笔或毛笔填写,否则,为不合格;
(2)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同时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打印出来,并上交扫描件;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扫描件;
(5)近3年年度考核表扫描件;
(6)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电子文档;
(7)近期5寸生活照2张(不同场景),均为电子文档。
注:所有扫描件均须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每一项的提交材料如有多页的,请按照时间顺序扫描成一个文档。提交材料文件名为:编号(与序号一致)+内容+姓名。如:(2)身份证(张晓川)
4.资格审查:由绵阳市招生自考办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名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均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12月中、下旬在绵阳教育体育网www.my-edu.net和绵阳招生考试网www.zszk.ne上公布,不电话通知。
(二)考试
1.考试工作由绵阳市招生自考办负责组织。
2.考试分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可以参加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照30%、30%、40%折合计算入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参加考试的人员,其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按折合计算的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选调。
3.考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文字表达能力考核,计算机操作考试内容待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5.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带上《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察
绵阳市招生自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依据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折合计算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到考生所在单位实地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工作作风、为民服务意识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内容。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选调对象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将根据考察情况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绵阳市招生自考办根据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的人员,并在绵阳市招生自考办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绵阳市招生自考办按照规定程序报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在绵阳市教体局的指导、监督下,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本公告由绵阳市招生自考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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