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
解读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基本原则、制度保障、支持政策等等进行解答。
一、请简要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经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2016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这是新形势下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渠道,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作用,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文件。省委深改组将制定我省的实施意见列入了2017年改革工作台账。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请简要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过程。
答:《实施意见》由省人社厅牵头起草。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确定了两条基本思路:一是结合四川实际,千方百计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渠道,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得其所的生动局面;二是集成创新政策,着力为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提供制度保障,建立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我们先后赴成都、自贡、攀枝花等5个市(州)和1个部队开展专题调研,书面征求省级相关部门的意见,网上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在高校开展问卷调查,召集部分市(州)、省直相关部门和高校集体研究,借鉴浙江、湖北、安徽等省相关文件,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经省领导审核、省委深改组审议通过,12月6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三、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服务基层和培养人才相结合。将促进全省,尤其是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立足基层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更好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在基层建功立业。二是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基层服务示范引领项目,建立健全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向基层流动、向民族地区流动、向贫困地区流动的长效机制。三是坚持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务相结合。把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结合起来,着力完善各项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四是坚持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这是结合四川实际增加的一条原则,也是我省刚刚颁布、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明确的工作方针,倡导高校毕业生树立创新创业观念,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既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又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四、能否介绍一下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渠道?
答:按照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主要方向,依次提出了到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参加基层服务项目、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参与科研项目实施、参加农业现代化建设、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发展新兴业态自主就业、鼓励参军入伍、支持到基层创业兴业等十大渠道。其中,参与科研项目实施、发展新兴业态自主就业、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是结合四川实际增加的。同时,《实施意见》细化、实化了一系列激励和保障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新闻通稿做了详细说明,感兴趣的记者朋友下面还可以向业务处的同志提问。
五、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制定了哪些制度保障?
答:《实施意见》从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营造有利于发展的制度环境、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完善基层人才顺畅流动机制等6个方面,建立健全了制度保障。在中办发79号文件的基础上,增加了提高学历层次、解决住房困难、完善创业服务等政策措施,提出了支持社会组织与高校学生社团合作、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兼任高校义务辅导员、高校支持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践、关心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身心健康等新措施,进一步从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关心爱护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更好地解决高校毕业生想留下和基层能留下的矛盾。
六、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有哪些相关要求?
答:主要包括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宣传表彰三个方面。着重强调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纳入政府就业和人才工作总体规划,依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高校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高校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高校的“主战场”作用。
七: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工作方面,《实施意见》有什么新举措?
答:为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尤其是民族地区事业单位工作,《意见》从开考比例、成绩计算比例、招聘方式等方面入手,给予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更多自主权,多措并举给予大力倾斜。
一是《意见》规定乡镇、贫困县和民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形成差额即可开考(一般的公开考试招聘原则上是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并允许各市(州)或县(市、区)自主确定考试成绩计算比例。二是《意见》允许贫困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确定采取公开考试或考核方式招聘。三是《意见》还规定民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确定招聘地域范围、民族语言测试。四是《意见》对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如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也有倾斜政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对在甘孜、阿坝、凉山等三州服务人员,可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的县、乡事业单位。五是《意见》要求基层事业单位加强空岗补员,支持民族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满编运行。
八:《实施意见》已对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机关工作出台了系列的扶持政策。2017年,全省基层公务员考录从政策和操作层面,实际上已经做了哪些工作?
答: 2017年,我省公务员考试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扎实稳妥推进,总体安全平稳。全年全省组织省市县乡四级联考、选调生招考、政法系统专项招考以及面向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等考试项目9个,计划考录13531名,参考人数408671人次,平均考录比30:1。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尤其艰苦边远地区锻炼成长、建功立业,公务员考试继续突出基层导向,加大从一线考录公务员力度。省级机关除特殊职位外,全部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级机关原则上也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继续执行“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比例不低于15%、并不得低于乡镇机关考录计划30%”的规定,为乡镇机关补充了一批来自基层、熟悉基层、扎根基层的“乡土型”、“永久牌”人才。指导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工作需要使用放宽开考比例、年龄、专业、学历等倾斜政策,持续解决招人难问题。全年公务员考试,县级及以下机关考录公务员12130名,占公招总计划的89.6%。围绕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为艰苦边远地区考录公务员6211名,为助力脱贫攻坚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持。按照省委要求,所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享受倾斜政策录用的为8年。此举既稳定了基层公务员队伍,又为优秀年轻干部扎根基层、助力脱贫攻坚营造了环境。
九: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哪些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答:新录(聘)用到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可直接执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并可高定1-3个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其中,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当前补贴水平不低于200元/月,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十:请介绍一下目前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和措施?
答: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在全国率先取消户籍限制,打破毕业前后、校园内外的时空限制,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健全完善创业扶持体系。一是在扶持对象和范围上,从在校大学生、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扩展到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从创办、领办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扩展到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主体,以及在各类创新创业园区内开展的创业项目。二是在扶持项目上,涵盖高校毕业生创业全过程。创业前,可参加创业培训,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后,可享受1万元创业补贴和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可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或青年创业基金;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接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三是在创业服务上,鼓励地方依托各类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积极开展项目孵化、融资对接、工商税务代办等服务,减免房租、水电等。在政务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充分发挥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广泛开展创新创业论坛、沙龙、项目推介、投融资对接、专家坐诊和巡诊等活动,为创业大学生提供线上线下公益性、开放式、集约化服务。
十一: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政策倾斜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主要着眼于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职称评价标准和机制,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一是评价标准有增有减。在岗位匹配度上作加法,提高履行基层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基层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在一般性要求上作减法,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为限制性要求,外语、计算机等不作要求。二是任职年限适当放宽。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破格申报评审相应职称。三是评审方式灵活多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行业单独组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开展单独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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